三公

引证解释: 1. 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。 周 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。 《书·周官》 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一说以司马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。见 《 汉书 ·百官公卿表序》 。 2. 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。 西汉 以丞相(大司徒)、太尉(大司马)、御史大夫(大司空)为三公, 东汉 以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,见 《 通典 ·职官一》 。 3. 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。 唐 宋 沿 东汉 之制,以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,但已非实职。 4. 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。 明 清 沿 周 制,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惟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。见 《 明史 ·职官志一》 、 《 清史稿 ·职官志一》 。 5. 星名。 《 史记 ·天官书》 :“中宫天极星,其一明者,太一常居也;旁三星三公,或曰子属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,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,并为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之象。主变出阴阳,主佐机务。” 《 晋书 ·天文志上》 :“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,主宣德化,调七政,和阴阳之官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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