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奏毕三章之乐,谓之“三终”。 《 仪礼 ·大射礼》 :“小乐正立于西阶东。乃歌 《鹿鸣》 三终。” 《 礼记 ·乡饮酒义》 :“工入,升歌三终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谓升堂歌 《鹿鸣》 、 《四牡》 、 《皇皇者华》 ,每一篇而一终。” 2. 唐 代宴乡贡士时歌 《鹿鸣》 之章,故以“三终乐”特指 《 诗· 小雅·鹿鸣》 之章。 唐 吕温 《河南府试赎帖赋得乡饮酒诗》 :“百拜宾仪尽,三终乐奏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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