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人年龄在八至十一岁间死为下殇。 《 仪礼 ·丧服》 :“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殤,十五至十二为中殤,十一至八岁为下殤,不满八岁以下,皆为无服之丧。” 《 宋书 ·礼志二》 :“今璽策咸秩,是成人之礼;羣后临哀,非下殤之制。” 唐 韩愈 《与李秘书论小功不税书》 :“小功服最多,亲则叔父之下殤,与适孙之下殤,与昆弟之下殤。” 宋 王应麟 《困学纪闻·杂识》 :“下殤用棺衣,自 史佚 始也。”
xià shāng ㄒㄧㄚˋ ㄕ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