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。 唐 元稹 《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》 :“盖先王之懋典,授之专柄。” 2. 独揽权柄。 宋 罗大经 《 鹤林玉露 》 卷十六:“ 秦太师 专柄十二年,只成就得一 胡邦衡 。” 《 清史稿 ·高宗纪》 :“九月乙巳朔,署 广西 提督 谭行义 以 安南 郑氏 专柄, 清化镇 邵郡公 及 黎鷟 起兵与 郑氏 内哄,奏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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