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和韶乐

引证解释: 明 清 两代大乐,用于祭祀和大朝会、大宴饗。 《 明史 ·乐志一》 :“凡大朝贺,教坊司设中和韶乐於殿之东西,北向;陈大舞於丹陛之东西,亦北向……其大宴饗,教坊司设中和韶乐於殿内,设大乐於殿外,立三舞杂队於殿下。” 《 清史稿 ·乐志一》 :“ 世祖 入关,修 明 之旧,有 《中和韶乐》 ,郊庙朝会用之。” 曹聚仁 《万里行记·沉阳故宫怀古》 :“乐器部分,分中和韶乐器和丹陛大乐器,此外有蕃部乐器的琵琶和奚琴,卤薄鼓吹大乐器的金、鉦、铜角、画角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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