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中和之声。 《 左传 ·昭公元年》 :“先王之乐,所以节百事也,故有五节,迟速本末以相及,中声以降,五降之后,不容弹矣。” 杜预 注:“此谓先王之乐得中声,声成,五降而息也。” 杨伯峻 注:“宫商角徵羽五声,有迟有速,有本有末,调和而得中和之声,然后降于无声。” 《 国语 ·周语下》 :“古之神瞽,考中声而量之以制。” 韦昭 注:“考,合也,谓合中和之声。” 明 唐顺之 《送陆训导序》 :“昔 孔子 患 郑 、 卫 之声乱于雅颂,乖剌无所从正……自是删 《诗》 ,定其中声,得三百篇。” 2. 指五音中的商声。 宋 沉括 《 梦溪笔谈 ·乐律一》 :“宫生徵,徵生商,商生羽,羽生角,故商为中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