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汉 代官名。主管国家财赋。 《 史记 ·张丞相列传》 :“﹝ 张苍 ﹞迁为计相,一月,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谓改计相之名,更名主计也。”后泛指主管财政的官吏。 钱来苏 《抗战将士有仰屋之嗟》 诗:“金尽元戎空画饼,囊充主计硕如瓜。” 2. 主管财赋出入的工作。 宋 王安石 《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志铭》 :“然欲有所扫除变更,兴起法度,使百姓得完其蓄积,而县官亦以有餘,在上与执政所为,而主计者不能独任也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鲍双五侍郎》 :“﹝ 鲍双五 ﹞未第时,为 淶水 方氏 主计臣,出入百万计无遗筴。 方氏 赖之以富。” 3. 主持筹划。 梁斌 《播火记》 第一卷二:“ 春兰 说:‘去报告 老明 大伯,里头的事由他当家主计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