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判

引证解释: 指书法和文理。 《 新唐书 ·选举志下》 :“凡择人之法有四:一曰身,体貌丰伟;二曰言,言辞辩正;三曰书,楷法遒美;四曰判,文理优长。” 唐 韩愈 《李君墓志铭》 :“进士及第,试书判入等。补秘书正字。” 五代 王定保 《 唐摭言 ·无名子谤议》 :“ 李翰 虽以辞藻擢第,不以书判擅名。” 宋 苏轼 《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》 :“始者学书判,近亦知问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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