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写名刺。 《 后汉书 ·王符传》 :“后度辽将军 皇甫规 解官归 安定 ,乡人有以货得 雁门 太守者,亦去职还家,书刺謁 规 。” 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:“书姓字於奏上曰书刺。” 2. 指书札;名刺。 宋 范仲淹 《上执政书》 :“可命御史严諭百僚与出使之官,絶书刺往还之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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