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

解释: ◎ 事情是必然要发生的,道理本来就该这样。指某些事情无论怎样防止,还是要出现,这是按照事物固有的规律发生发展的,是无法改变的。 ◎ 清·吴璿《飞龙全传》第二十九回:“看官们有所未知,从来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。”引证解释: 谓事物的发展变化有它内在的必然规律。 《 战国策 ·齐策四》 :“ 谭拾子 曰:‘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。’君知之乎?”

shì yǒu bì zhì,lǐ yǒu gù rán ㄕㄧˋ ㄧㄡˇ ㄅㄧˋ ㄓㄧˋ,ㄌㄧˇ ㄧㄡˇ ㄍㄨˋ ㄖㄢ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