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名目;事项。 南朝 梁 陶弘景 《冥通记》 卷一:“今府中闕一任,欲以卿补之。事目将定,莫復为言。” 《 新唐书 ·李峤传》 :“今所察按,準 汉 六条而推广之,则无不包矣,乌在多张事目也?” 明 王夫之 《读四书大全说·论语·雍也篇二七》 :“上与非上,不可在事目上分。” 清 章学诚 《 文史通义 ·书教上》 :“夫 《春秋》 不能舍 《传》 而空存其事目。” 2. 摘要;事情的概况。 宋 胡太初 《昼帘绪论·听讼》 :“令每遇决一事,案牘纷委,惮於徧閲,率令吏摘撮供具,谓之事目。” 宋 马永卿 《元城语录》 卷中:“ 神宗 谓 金陵 曰:‘前日言章大无谓,司马某岂有此事。’ 金陵 请事目。 神宗 曰:‘置之,谗言不足道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