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高门

引证解释: 西汉 于定国 父 于公 为县狱吏,治狱公平,自谓有阴德,子孙必有兴者。因高大其门,令能容高车驷马。见 《 汉书 ·于定国传》 。后因以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。 唐 刘禹锡 《苏州白舍人寄新诗有早白无儿之句因以赠之》 :“ 于公 必有高门庆, 谢 守何烦晓镜悲。” 清 钱谦益 《祖忠臣先赠中大夫制》 :“ 于公 之门已高,岿然绰楔; 毕万 之后必大,蔚矣云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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