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互相具结证明。 隋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钱穀部·催徵》 :“又每五甲户头五人,共具连名互结。” 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处分例》 :“京官印结之外,再取同乡同考监生五人连名互结。” 2. 互相证明出具的文书。 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投供验到》 :“初选官,投互结,并同乡京官印结。”
hù jié ㄏㄨˋ ㄐㄧㄝ 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