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代按甸(六十四井)为单位来摊派军赋(包括车马、兵甲、人员)的制度。 《 左传 ·成公元年》 “作丘甲” 孔颖达 疏引 《 司马法 》 曰:“甸,六十四井,出长轂一乘,马四匹,牛十二头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戈楯具,谓之乘马。” 梁启超 《变法通议》 :“井乘之法,变为府兵,府兵变为彍骑,彍骑变为禁军。”参阅 《 汉书 ·刑法志》 、 蓝永蔚 《春秋时期的步兵》 二。
jǐng chéng ㄐㄧㄥˇ ㄔㄥ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