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京兆尹 jīngzhàoyǐn [caoital] 古代京师的地方长官 京兆尹郑叔则。 唐 · 柳宗元 《柳河东集》引证解释: 1. 汉 代京畿的行政区域,为 三辅 之一。在今 陕西 西安 以东至 华县 之间,下辖十二县。后因以称京都。见 清 顾祖禹 《 读史方舆纪要 ·陕西二·西安府》 。 《 汉书 ·地理志上》 :“ 京兆尹 ,故 秦 内史 , 高帝 元年属 塞国 ,二年更为 渭南郡 ,九年罢,復为 内史 。 武帝 建元 六年分为 右内史 , 太初 元年更为 京兆尹 。”亦省称“ 京兆 ”。 唐 张说 《万泉县主薛氏神道碑》 :“魂兮何归?京兆之野。” 陈世宜 《秋柳和渔洋》 诗之二:“走马忽空京兆市,嫁衣重检 小蛮 箱。” 2. 官名。 汉 代管辖 京兆 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相当于郡太守。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。 《 汉书 ·百官公卿表上》 :“内史, 周 官, 秦 因之,掌治京师。 景帝 二年分置左﹝右﹞内史。右内史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京兆尹。” 唐 韩愈 《司徒许国公神道碑铭》 :“其葬物,有司官给之,京兆尹监护。”亦省称“ 京兆 ”。 《 汉书 ·张敞传》 :“ 敞 为京兆,朝廷每有大议,引古今,处便宜,公卿皆服,天子数从之。” 唐 韩愈 《与祠部陆员外书》 :“有 韦羣玉 者,京兆之从子,其文有可取者,其进而未止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