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清 代对某些高级官员的称呼。如都察院、通政司、詹事府、国子监及大理、太常、太仆、光禄、鸿胪等寺的长官,概称京堂。在官文书中称京卿,一般为三品、四品官。中叶以后,成为一种虚衔。 《 儒林外史 》 第二四回:“按察司升了京堂,把他带进京去。” 《 清史稿 ·德宗纪二》 :“癸未,赏道员 蔡钧 四品京堂,充出使 日本 大臣。”
jīng táng ㄐㄧㄥ ㄊㄤ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