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犹配享,附祭。 宋 沉括 《 梦溪笔谈 ·辩证二》 :“ 元丰 中,以 退之 从享 文宣王 庙,郡县所画,皆是 熙载 ,后世不復可辩, 退之 遂为 熙载 矣。” 《 元史 ·祭祀志一》 :“本朝 大德 九年,中书圆议,止依 《 周礼 》 ,祀昊天上帝。 至大 三年圆议,五帝从享,依前代通祭。”参见“ 从祀 ”。 2. 陪祭。 《 新唐书 ·礼乐志二》 :“通事舍人、謁者、赞引各引享官、九庙子孙及从享羣官、诸方客使以次出。”参见“ 从祀 ”。
cóng xiǎng ㄘㄨㄙˊ ㄒㄧㄤ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