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犹配享,附祭。 《 新唐书 ·礼乐志五》 :“ 永徽 中,復以 周公 为先圣, 孔子 为先师, 颜回 、 左丘明 以降皆从祀。” 《 元史 ·祭祀志五》 :“ 皇庆 二年六月,以 许衡 从祀,又以先儒 周敦颐 、 程顥 、 程颐 、 张载 、 邵雍 、 司马光 、 朱熹 、 张栻 、 吕祖谦 从祀。 至顺 元年,以 汉 儒 董仲舒 从祀。” 清 顾炎武 《 日知录 ·从祀》 :“ 周 、 程 、 张 、 朱 五子之从祀,定於 理宗 淳祐 元年, 颜 、 曾 、 思 、 孟 四子之配享,定於 度宗 咸淳 三年,自此之从,国无异论,士无异习。” 2. 陪祭。 南朝 梁 刘孝威 《谢南康王饷牛书》 :“从祀 甘泉 ,方无假於丞相。” 《 新唐书 ·礼乐志一》 :“又设祀官及从祀羣官位於东西壝门之外。” 《 元史 ·祭祀志一》 :“臣下从祀,冠服歷代所尚,其制不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