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以天干配五行,丙、丁属火,因称用火焚毁为“付丙丁”。 明 钱德洪 《平濠记》 :“须戒令慎密,又曲为之防可也。目毕即付丙丁,知名不具。” 明 王守仁 《复童克刚书》 :“至於 《八策》 ,断断不宜復留,遂会同志诸友共付丙丁,为 克刚 焚此魔障。”亦省作“ 付丙 ”。 《 负曝闲谈 》 第二五回:“今日 周楷 递呈封口摺一件,参公卖缺得贿,情节甚重。上意颇怒。公速求 陆军机 以解此围,否则恐有不测。十二月初八日名叩。閲后付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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