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元 、 明 、 清 三朝接待藩属贡使的机构。 《 元史 ·百官志一》 :“会同馆,秩从四品。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。 至元 十三年始置。二十五年罢之。二十九年復置。 元贞 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,遂为定制。” 《 明史 ·职官志一》 :“﹝兵部﹞所辖,会同馆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从九品。” 《 清史稿 ·职官志一》 :“ 顺治 元年,会同四译分设二馆。会同馆隶礼部,以主客司主事 满 汉 各一人提督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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