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一余三

引证解释: 《 礼记 ·王制》 :“以三十年之通,制国用。” 孔颖达 疏:“每年之率,入物分为四分,一分拟为储积,三分而当年所用。二年又留一分,三年又留一分。是三年揔得三分,为一年之蓄。三十年之率,当有十年之蓄。”又 《 汉书 ·食货志上》 :“民三年耕,则餘一年之畜……三考黜陟,餘三年食。”后遂以“餘一餘三”谓连年丰收,家有储粮,国库充盈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 《太平天囯·天王诏旨》 :“朕又念前时天兵征剿,尔等四民畏惧天威,抛弃家产;今虽欣然就抚,各安农业,际此新天新地之期,未有餘一餘三之积。”

yú yī yú sān ㄧㄩˊ ㄧ ㄧㄩˊ ㄙ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