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代谓法定的受田人口之外的人。 《 孟子 ·滕文公上》 :“卿以下必有圭田,圭田五十亩。餘夫二十五亩。” 赵岐 注:“餘夫者,一家一人受田,其餘老小尚有餘力者,受二十五亩,半於圭田,谓之餘夫也。” 《 公羊传 ·宣公十五年》 “什一者,天下之中正也。什一行而颂声作矣” 汉 何休 注:“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,五口为一家……多於五口,名曰餘夫。餘夫以率受田二十五亩。” 《 汉书 ·食货志上》 :“农民户人已受田,其家众男为餘夫,亦以口受田如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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