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奉祠之官。 宋 制,大臣罢职,令管理道教宫观,以示优礼,无职事,但借名食俸,谓之“奉祠”。 宋 陆游 《病雁》 诗:“东归忽十载,四忝侍祠官。”参阅 《 宋史 ·职官志十·宫观》 。
shì cí guān ㄕㄧˋ ㄘㄧˊ ㄍㄨ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