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东晋 南北朝 时称流寓江南的北方人为侨人。 《 隋书 ·食货志》 :“ 晋 自中原丧乱, 元帝 寓居 江 左,百姓之自拔南奔者,并谓之侨人。皆取旧壤之名,侨立郡县,往往散居,无有土著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 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:“ 东晋 政权免除侨人赋税徭役负担的规定,吸引了大批北方的劳动人民渡 江 南下。” 2. 踩高跷的人。 《 列子 ·说符》 “昔有异技干寡人者” 晋 张湛 注:“谓先侨人。” 《 说文 ·人部》 “侨,高也” 清 桂馥 义证:“ 《 列子 ·说符》 篇‘异伎’ 张 注云‘侨人’; 《 山海经 ·长股国》 郭 注‘今伎家侨人象此。’ 馥 案:北方伎人足繫高竿之上跳舞,作八僊状,呼为高橇,当作此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