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俊士和选士。古代指可以教育深造的优秀人材。 《 礼记 ·王制》 :“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司徒论选士之秀者,而升之学,曰俊士……乐正崇四术,立四教,顺先王 《诗》 、 《书》 、 《礼》 、 《乐》 以造士。春秋,教以 《礼》 、 《乐》 ;冬夏,教以 《诗》 、 《书》 。王大子、王子、羣后之大子、卿大夫元士之适子、国之俊选,皆造焉。” 宋 叶适 《陈民表墓志铭》 :“先王择司徒俊选,使升之入太学,既有闻其辨论,皆属司马於成德达材,何速也!” 宋 张师正 《括异志·梅侍读》 :“ 梅公 早预俊选,屯蹇不振,年始从欲,方遇知己。” 元 揭傒斯 《全州学记》 :“君子登于俊选,野人免于刑僇,果何惮而不为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