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年

引证解释: 给以岁月。指延长寿命。 清 钱谦益 《原任南京吏部稽勋清吏司主事安希范赠光禄寺少卿制》 :“方当召用,竟不假年。” 清 魏源 《<诗古微>序》 :“ 《诗》 之道可尽於是乎?乌呼!以俟假年,以待来哲。”

jiǎ nián ㄐㄧㄚˇ ㄋㄧㄢ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