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朝

引证解释: 旧俗婚后第三日新娘出见亲属叫做朝。 《 醒世恒言 ·大树坡义虎送亲》 :“ 梁氏 道:‘密地择了人家,在我哥哥家聘,不要通女孩儿得知。到临嫁之期,只説内姪做朝,来接女孩儿……事到其间,不怕他不从。’” 《 儒林外史 》 第二三回:“去年 万 家娶媳妇,亲家要上门做朝,家里就唱戏、摆酒。” 《 儒林外史 》 第二七回:“到第三日, 鲍 家请了许多的戏子的老婆来做朝。 南京 的风俗,但凡新媳妇进门,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,发个利市。这菜一定有鱼,取‘富贵有餘’的意思。”亦称“ 做三朝 ”。 《天雨花》 第十三回:“次日, 魏 家备盘盒来做三朝, 丁 家款待酒饭而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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