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有妻并未离异,又与人正式结婚。 ◎ 元·杨景贤《刘行首》第三折:“员外,你不回家来,原来在这里,做个停妻再娶妻。我和你见官去。” ◎ 据我看来,这人年纪虽觉得大些,然究竟现居官场,断不敢干那~和明妻暗妾的事。 ◎清·无名氏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十一回引证解释: 谓抛弃未离异的妻子再与别人结婚。犹言重婚。 元 杨景贤 《刘行首》 第三折:“员外,你不回家来,原来在这里,做个停妻再娶妻,我和你见官去。” 明 朱权 《荆钗记·参相》 :“谩自相劳让,停妻再娶谁承望。” 《 西游记 》 第二三回:“话便也是这等説,却只是我脱俗又还俗,停妻再娶了。” 唐 律有妻再娶者,处罪徒一年,女家减一等。参阅 《 唐律疏议 ·户婚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