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请僧而供养斋食,兼有诵经略仪,谓之“僧斋”。 《 魏书 ·释老志》 :“﹝沙门 道登 ﹞二十年卒, 高祖 甚悼惜之,詔施帛一千匹。又设一切僧斋,并命京城七日行道。” 唐 姚合 《赠王建司马》 诗:“老觉僧斋健,贫还酒债迟。” 宋 陆游 有 《观华严阁僧斋》 诗。自注云:“阁下自四月初至七月末,日饭僧数千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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