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録司

引证解释: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。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。 《京本通俗小说·菩萨蛮》 :“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,讨一道度牒,将乙侍者剃度为僧。” 《 明史 ·职官志三》 :“十五年始置僧録司、道録司……设官不给俸,隶礼部。” 《清会典·礼部十一·祠祭清吏司》 “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”原注:“京师僧官曰僧録同,正印一人,副印一人。”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道释科教·僧录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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