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指诗文某一句的韵脚符合该句应押之韵。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 卷二:“予在 蜀 见其稿。今俗本改‘笛’为‘曲’以协韵,非也。然亦疑‘笛’字太不入韵。” 2. 入声韵脚。 清 李渔 《 闲情偶记 ·词曲上·音律》 :“予每以入韵作南词,随口念来,皆似北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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