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棒十三的罪过

引证解释: 最轻的罪。宋朝的刑制,最轻的杖刑打十三下,最轻的笞刑打七下或八下。见 《 宋史 ·卷一九九·刑法志一》 。 《 醒世恒言 ·卷十四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》 :“这个事却不是耍的事,又不是八棒十三的罪过。”

bā bàng shí sān de zuì guo ㄅㄚ ㄅㄤˋ ㄕˊ ㄙㄢ ·ㄉㄜ ㄗㄨㄟˋ ㄍㄨㄛ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