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法

引证解释: 1. 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。 《 周礼 ·天官·大宰》 :“以八灋治官府:一曰官属,以举邦治;二曰官职,以辨邦治;三曰官联,以会官治;四曰官常,以听官治;五曰官成,以经邦治;六曰官灋,以正邦治;七曰官刑,以纠邦治;八曰官计,以弊邦治。” 《 南史 ·宋武帝纪》 :“九伐之道既敷,八法之化自理。” 2. 明 初吏部考察官吏,不称职的分老疾、疲软、贪酷、不谨四项。 成化 时加才力不及一项。 清 代分贪、酷、疲软无为、不谨慎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,而分别加以处置,称八法。 《清会典·吏部·考功清吏司》 :“纠以八法:曰贪,曰酷,曰罢软无为,曰不谨,曰年老,曰有疾,曰浮躁,曰才力不及。”参阅 清 章学诚 《丙辰札记》 。 清 唐孙华 《寿王冰庵太守五十韵》 :“九閽深詄荡,八法长奸欺。” 3. 汉字笔画有侧(点)、勒(横)、努(直)、趯(钩)、策(斜画向上)、掠(撇)、啄(右边短撇)、磔(捺),谓之八法。多以指书法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飞白书势铭》 :“超工八法,尽奇六文。” 唐 沉传师 《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员外题示》 诗:“鏘金七言凌 老杜 ,入木八法蟠高轩。” 清 冯桂芬 《顾南林年丈七十寿序》 :“工诗文,精八法,尤长径尺外大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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