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宅使

引证解释: 唐 宋 时皇帝诸子年长后分院居住,并置十宅、六宅使负责管理诸宅院事务。后只称六宅使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横行武列·六宅》 :“ 《宋朝会要》 曰: 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诸王所属为名,或总云十六宅,后止云六宅。 宋朝 因之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后周太祖广顺三年》 :“ 高绍基 屡奏杂虏犯边,冀得承袭,帝遣六宅使 张仁谦 诣 延州 巡检, 绍基 不能匿,始发父丧。” 胡三省 注:“ 《职官分纪》 曰: 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诸王所属为名,或总云十六宅,后止曰六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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