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指 西周 初, 周 王分给 鲁国 的 殷 民六族。 《 左传 ·定公四年》 :“ 殷 民之六族: 条氏 、 徐氏 、 萧氏 、 索氏 、 长勺氏 、 尾勺氏 ,使帅其宗氏,辑其分族,将其丑类,以法则 周公 ,用即命于 周 ,是使之职事于 鲁 ,以昭 周公 之明德。” 2. 指 春秋 时 晋国 之六卿。 宋 王应麟 《小学绀珠·氏族·晋六族》 :“ 晋 六族又曰六卿: 赵 、 范 、 知 、 中行 、 魏 、 韩 。” 3. 指六亲。 《 新唐书 ·酷吏传·来俊臣》 :“后意寤,由是 仁杰 六族皆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