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谓治、教、礼、政、刑、事六种职事。 《 周礼 ·天官·小宰》 :“以官府之六职,辨邦治:一曰治职,以平邦国,以均万民,以节财用。二曰教职,以安邦国,以寧万民,以怀宾客。三曰礼职,以和邦国,以谐万民,以事鬼神。四曰政职,以服邦国,以正万民,以聚百物。五曰刑职,以詰邦国,以纠万民,以除盗贼。六曰事职,以富邦国,以养万民,以生百物。” 2. 谓王公、士大夫、百工、商旅、农夫、妇功六种职别。 《 周礼 ·考工记》 :“国有六职,百工与居一焉……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;作而行之,谓之士大夫;审曲面埶,以飭五材,以辨民器,谓之百工;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,谓之商旅;飭力以长地财,谓之农夫;治丝麻以成之,谓之妇功。” 3. 谓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六种官职。 《 礼记 ·曲礼下》 :“天子之六府曰: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” 郑玄 注:“府主藏六物之税者,此亦 殷 时制也, 周 则皆属司徒。司土,土均也;司木,山虞也;司水,川衡也;司草,稻人也;司器,角人也;司货,丱人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