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庆

解释: ◎ 具庆 jùqìng [both] 父母均存 晨安厚卿亦在政府,父日华尚康宁,且具庆焉。 王明清 《挥尘前录》引证解释: 1. 《 诗· 小雅·楚茨》 :“尔殽既将,莫怨具庆。” 郑玄 笺:“同姓之臣,无有怨者,而皆庆君,是其欢也。”后以“具庆”称君臣同欢。 唐 白居易 《答百寮<谢许追游集宴表>制》 :“今四表无事,三农有年,思与羣情,同其具庆。” 2. 谓父母俱存。 《二程遗书》 卷六:“人无父母,生日当倍悲痛,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?若具庆者可矣。” 明 宋濂 《<望云图诗>序》 :“人之壮年有大父母、父母俱存而号重庆者矣;下此,则父与母无故而号具庆者矣。”旧时填写履历,父母俱存者,书“具庆下”。 五代 王定保 《 唐摭言 ·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》 :“ 寳历 年中, 杨嗣復 相公具庆下,继放两榜。” 元 刘壎 《隐居通议·杂录》 :“ 咸淳 七年同年小録……字 鼎卿 ,小名 鼎 ,小字 技金 ,第鼎一,具庆下。” 3. 指父母双亲。 金 王若虚 《恒山堂记》 :“公以妙龄贵显,而居具庆之下,日思所以奉二亲之欢,谓可以备燕息而资观览者,莫若堂也。”

jù qìng ㄐㄨˋ ㄑㄧㄥ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