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周 官名。为六卿之首,亦称太宰。 《书·周官》 :“冢宰掌邦治,统百官,均四海。” 孔 传:“天官卿称太宰,主国政治,统理百官,均平四海之内。” 《 诗· 大雅·云汉》 :“鞫哉庶正,疚哉冢宰。” 朱熹 集传:“冢宰,又众长之长也。” 2. 称吏部尚书为冢宰。 《 明史 ·职官志一》 :“﹝吏部﹞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、封勋、考课之政令,以甄别人才,赞天子治。盖古冢宰之职,视五部为特重。” 清 侯方域 《太常公家传》 :“ 攀龙 后为都御史,言之冢宰 赵南星 ,即家起公为太僕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