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我国封建社会刑法和刑律统类的简称。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。以 《 唐律疏议 》 为体例,结合当时施行的格、敕法令分类编成,自 唐 至 宋 ,历代沿袭。始于 唐宣宗 大中 年间的 《大中刑法统类》 ,现仅存 《宋刑统》 。 《 资治通鉴 ·后周世宗显德四年》 :“命御史知杂事 张湜 等训释,详定为刑统。”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 卷四:“刑统皆 汉 唐 旧文,法家之五经也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三编第三章第一节:“ 周世宗 令御史 张湜 等注释删节, 王溥 、 范质 等据文评议,详定为 《刑统》 二十一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