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古代在租税正额以外加收的损耗费。 五代 后唐 明宗 时,凡民间纳米,每石加收二升,谓之雀鼠耗。 五代 后汉 时 王章 又增至二斗,名为省耗。参见 《 新五代史 ·汉臣传·王章》 。 2. 指白银交换中加补的损耗量。 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铸银》 :“﹝纹银﹞用之于市肆,则耗损颇多,有加耗,有贴费,有减水,有折色,有库平、湘平之异,漕平、规平之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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