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包公 Bāogōng 同包拯”引证解释: 即 包拯 。 宋 庐州 合肥 (今属 安徽 )人,因曾任天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 包待制 、 包龙图 。为人刚毅,居官廉洁。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,被尊称为“包公”、“包青天”。在多种小说、戏剧如 《智斩鲁斋郎》 、 《铡美案》 、 《铡包勉》 、 《包公案》 (又称 《 龙图公案 》 )、 《 三侠五义 》 中,都把他描写成刚正廉明、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。后借指办事公道,铁面无私的人。 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吴南溪》 :“﹝公﹞面黧黑,寡言笑,当时有‘包公’之称,尝弹 果毅公 訥亲 ,为世所称。” 傅晓航 《九只小鸭子》 :“办社务的干部,手脚干净,青天包公呵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