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指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的十个方面。 《 尚书 大传》 卷一下:“五作十道,孝力为右。” 郑玄 注:“十道,谓君令、臣共、父慈、子孝、兄爱、弟恭、夫和、妻柔、姑慈、妇听者也。” 2. 十个行政区域。 唐 贞观 初,分全国为 关内 、 河南 、 河东 、 河北 、 山南 、 淮南 、 江南 、 陇右 、 剑南 、 岭南 等十道。 3. 十个行政区域。 元 代 江南 行台所辖十道: 江东 建康道 、 江西 湖东道 、 江南 浙西道 、 浙东 海右道 、 江南 湖北道 、 岭北 湖南道 、 岭南 广西道 、 海北 广东道 、 海北 海南道 、 福建 闽海道 。参阅 《 元史 ·百官志二》 。 4. 即十善。不犯十恶。见 《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》 卷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