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指 《 诗经 》 中的二 《南》 ( 《周南》 《召南》 )。 宋 程大昌 《考古编·诗论二》 :“夫诸儒既不敢主二 《南》 以为‘南’,而 《诗》 及 《左氏》 虽皆明载南乐,絶不知其节奏为何音何类,其赞颂为何世何主……苟是‘南’也,而非二南之‘南’,则 《六经》 、夫子,凡其所谓‘南’者,果何所指耶!”参阅 朱自清 《经典常谈·诗经》 。 2. 即 福建 南曲。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音乐。流行于 福建省 闽南 方言地区、 台湾省 以及东南亚华侨聚居地区,与古代的歌舞音乐、词曲音乐、戏曲音乐都有密切关系,在长期发展过程中,逐步融合了当地的民间音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