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唐 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。 《 新唐书 ·食货志二》 :“復有‘进奉’、‘宣索’之名,改科役曰‘召雇’,率配曰‘和市’,以巧避微文,比 大历 之数再倍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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