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六朝 时指朝廷使者。 《 晋书 ·成都王颖传》 :“ 虓 长史 刘舆 见 颖 为 鄴都 所服,虑为后患,祕不发丧,伪令人为臺使,称詔夜赐 颖 死。” 2. 唐 时指未正名的监察御史。 《 通典 ·职官六》 :“又有臺使八人,俸亦於本官请,餘同监察。” 宋 王谠 《 唐语林 ·补遗四》 :“御史有臺使、里使,皆未正名也。”
tái shǐ ㄊㄞˊ ㄕㄧ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