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亦作“ 司历 ”。 1.掌管历法之官。 《 左传 ·襄公二十七年》 :“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辰在申,司歷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 《文选·陆倕<新漏刻铭>》 :“而司歷亡官,畴人废业。” 吕延济 注:“司歷,主歷之官。” 唐 张说 《<大衍历>序》 :“十六年八月端五,赤光照室之夜,皇雄成纪之辰,当一元之出符,献万寿之新歷。伏望藏之书殿,録於记言,掌之太史,颁於司歷。” 2. 掌管时历。 北周 庾信 《<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>序》 :“於时玄鸟司历,苍龙御行。” 倪璠 注引 孔颖达 曰:“玄鸟,或单呼燕,或重名燕燕,异方语也。此鸟以春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二分。” 唐 周钤 《南郊享寿星赋》 :“是宜执牺象,展鷄彝,召冯相而司歷,命祝史以陈辞。” 见“ 司歷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