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吐刚茹柔。 《 旧唐书 ·温造传》 :“然 造 之举奏,无所吐茹。朝廷有丧不以礼、配不以类者,悉劾之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汉桓帝延熹八年》 :“ 祐 数临督司,有不吐茹之节。” 明 刘基 《 郁离子 ·天道》 :“抑天不能制物之命而听从其自善恶乎?将善者可欺,恶者可畏,而天亦有所吐茹乎?”参见“ 吐刚茹柔 ”。 2. 比喻为政的宽严。 唐 白居易 《崔咸可洛阳县令制》 :“然宰大邑,如烹小鲜。人扰则疲,鱼扰则馁;宽猛吐茹,其鉴于兹。” 3. 比喻钱财的出入。 清 李渔 《闲情偶寄·颐养·节色欲》 :“是天也者,用地之物也;犹男为一家之主,司出纳吐茹之权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