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《 尚书 》 篇名。 周穆王 时有关刑法的文书,由于 吕侯 的请命,故名。近人有认为是 春秋 时 吕国 国君所造的刑书。 《书·吕刑》 :“ 吕 命, 穆王 训 夏 赎刑,作 《吕刑》 。” 孔 传:“ 吕侯 以 穆王 命作书,训畅 夏禹 赎刑之法,更从轻以布告天下。” 《 墨子 ·尚贤中》 :“先王之书 《吕刑》 道之曰:皇帝清问下民,有辞有苗。” 《文选·扬雄<解嘲>》 :“ 《吕刑》 靡敝, 秦 法酷烈。” 《 汉书 ·扬雄传》 作“ 《甫刑》 ”。按, 吕侯 后为 甫侯 ,故又称为 《甫刑》 。 郭沫若 《十批判书·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》 :“ 《吕刑》 一篇,文体与 《 左传 》 相近,旧称为 周穆王 所作……我揣想它是 春秋 时 吕国 的某王所造的刑书,而经过后来的儒者所润色过的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