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亦作“ 周纳 ”。 弥补漏洞,使之周密。引申为罗织罪状,陷人于罪。 《 汉书 ·路温舒传》 :“上奏畏却,则锻练而周内之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汉书九》 :“今案内读为‘纳’,纳者,补也;周,密也……谓密补其奏中之罅隙。” 《 明史 ·杨博传》 :“其后 张居正 逐 拱 ,将周内其罪, 博 毅然争之。” 鲁迅 《三闲集·序言》 :“我以为无产阶级是不会有这样锻炼周纳法的,他们没有学过‘刀笔’。”
zhōu nà ㄓㄡ ㄣㄚ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