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授

引证解释: 转授(官职)。 《 周书 ·泉企传》 :“朝廷又以其父临危抗节,乃令袭爵 上洛郡公 ,旧封听回授一子。” 《 北史 ·隋纪下·炀帝》 :“自今已后,诸授勋官者,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。” 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京丞相转官》 :“十二月敕局赏,当得两官,以一回授,一转光禄。” 亦作“廻授”。 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。 《 隋书 ·达奚长儒传》 :“餘勋廻授一子。” 唐 白居易 《为崔相陈情表》 :“自去年已来,累有庆泽,凡在朝列,再蒙追荣,或有陈乞,皆许迴授。” 《 旧唐书 ·李大亮传》 :“ 大亮 言於 太宗 曰:‘臣有今日之荣, 张弼 力也。所有官爵请迴授。’ 太宗 遂迁 弼 为中郎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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